省专家组领导对我校 “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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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上午,河南省“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验收评估专家组一行六人,在河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处长闫俊山的率领下,对我校创建 “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上午8:30,验收工作汇报会在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校长刘湘玉、副校长马金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伟及学校全体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常加忠主持。 专家组在听取了学校的创建汇报后,通过分组查看档案资料,组织座谈、问卷调查、测试,随机听课、实地查看校园语言文字环境氛围等环节,全面客观地评估了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环境营造等方面的情况。在细致检查的基础上,验收组认真对照《河南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对我校的创建工作进行了量化汇总。 分组检查结束后,验收工作反馈会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上,验收专家组组长、安阳市语委办主任李晓霞代表评估验收组反馈验收检查情况。验收组认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绩显著,主要体现在:1.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工作机构健全,形成了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措施完善,学校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融入到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中;3.学校通过永久性固定标牌、标语口号、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营造了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4.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档案管理科学规范、条目清晰、内容详实;5.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丰富多彩,扎实有效,颇具特色;6.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费投入充足,后勤保障有力。同时,验收组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针对各学校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建议加强对学生汉语拼音的教学工作;第二,加强有关人员在公文写作标点、版式规范方面的培训。 闫俊山处长对我校在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并希望我校再接再厉,为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继续努力。 最后,刘湘玉校长代表学校做了表态讲话。刘校长代表学校党委、行政,感谢专家组对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的全面检查和总体评价,并且表示,我校一定会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今后工作的发展契机,发扬成绩,直面不足,针对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制定得力措施,及时改进,使我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争取早日通过“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为我省和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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